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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案”二审维持原判! !

imtoken安全吗 2024-01-26 05: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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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案件宣判二审。 据悉,本案是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的案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虚拟货币交易和炒作活动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以电力资源和碳排放为代价“挖矿”的行为与高价无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与碳中和。 违背目的和公共利益,“挖矿”合同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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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丰府九鑫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云数据服务器托管及数据增值服务协议》,同意丰府久鑫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为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为比特币“挖矿”提供数据增值服务,支付增值服务收入,丰富九鑫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管理费。

合同签订后,风府九鑫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 中研智创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 “矿机”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市。 县内水洛乡、沙湾乡的“矿山”开工。

合同签订后,中研智创公司向风府久信公司支付了18.3463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入,此后不再支付任何收入。 风付九心多次催促无果,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颜智创交付278.1654976比特币,同时赔偿服务期满后占用的微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

一审朝阳法院认为比特币是挖矿来的吗,“矿业”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无效,裁定驳回丰富久鑫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丰福九鑫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比特币及相关经济活动新颖复杂,我国监管部门对比特币生产和交易的监管措施是基于对其的客观认识,并在不断完善中。 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基于对采矿活动的当前客观认识。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虚拟货币交易和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财产安全。人民和国家的金融安全。 这种以牺牲电力资源和碳排放为代价“挖矿”的行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违背公共利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有关部门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整顿,认定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有利于维护我国发展利益和金融安全。 从“挖矿”的高能耗和比特币交易活动对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影响来看,涉案合约应无效。 双方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既要遵守市场经济规则比特币是挖矿来的吗,又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此外,该案一审宣判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改委送达司法咨询意见,反馈涉案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线索,并提出建议请有关部门清理整顿。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萨律师团队表示,在“矿业”合同无效的认定逻辑上,本案一、二审判决遵循相同的逻辑。 即“矿业”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的,依据《采矿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认定该合同无效。 《民法典》《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肖洒团队表示,“挖矿”合约之所以损害公众利益,原因有二:

一是比特币交易活动对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活动范畴。 在我国,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投机行为盛行,影响极其恶劣。 它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

其次,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高耗能活动。 这种以牺牲电力资源和碳排放为代价“挖矿”的行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违背公共利益。 因此,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并出于保护我国人民财产安全、国家金融安全和环境资源相关公共利益的考虑,应认定“采矿”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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